对方把国内的电影放映业的情况大致介绍了一下,以国内的情况,两种片子最有市场效益,一种是由好莱坞制作的大片,特别是经过市场检验的大片续作,基本上只要被国内审核部门放进来,基本上都可以大赚一笔,而且这还是建立在大部分利益被版权所有方收走的情况下;另一种就是国内所谓的大片,只要宣传得当,有明星助阵,就算是口碑不是太好,等风声传出去时,大多数人已经看过了一遍了,没办法,国内的市场实在是太大了,即便是一部分人去影院看,他们也能够赚的盆满钵圆。
最后双方经过协商,决定先拿一部片子来试试水,看看究竟能不能够打造成一个成功的模式,把双方的优势结合起来,然后加以推广,成长一个长期的赚钱效应。
国内的市场和观众对于国外的大片之所以这么痴迷,一方面是好莱坞出品的大片制作确实精良,而且表演到位,明星之所以具有号召力,确实跟人家的专业素质,不象国内那些明星很多都是炒作出来的。
所以达成的合作协议中,制作、道具和电影特效这边都由美方提供,甚至拍摄也采用双方共同的方式,而且采用最先进的技术,形成多种版本,包括三维版在内。
至于阵容,同样也由双方共同提供,超级巨星请不起,在美国请两三个略微过气点的一流明星还是没有问题的,当然了,肯定是创新艺人经纪公司旗下的无疑,国内那边也提供几个明星,加在一块,虽然没有什么超级明星,但质量不够数量凑,光是这个明星阵容看起来还是挺能唬人的。
影片的投资由史蒂芬设在离岸的那个投资公司出资,取得美资的身份,同时国内这边的连心兄弟公司也同样拿出一部分资金出来,有的时候很多影片宣传的都有一定的水份,夸大一点都没有什么坏处,当然了,由于要动用美国这边的大量资源,所以这部片子就是想省钱,也省不出多少来,论投资规模,跟那些超级大片虽然没法比,但是也够唬人的了。
在好莱坞,多的好剧本写出来没人拍的,创新艺人经纪公司很快就给史蒂芬推荐过来一本,一伙探险团队在东方古国探险盗宝的故事,团队中刚才有中国人也有西方人,符合投资的要求,而且这种探险盗宝的影片投资说大不大,说小不说,同样很是适合史蒂芬他们的要求,最终就决定采用这个剧本,然后联系剧本作者,让他按照影片的要求做进一步的修改,同时在片尾留出悬念,为第二部做好准备。
当然了,这种做法并不是让人看到这部电影后,觉得电影没有结束,而是这个情节已经完全结束了,留下来的仅仅是一个引子,如果这部影片反映不好,那就到此结束,或许会有人注意到这个引子,但是一般的观众是不会在意的,如果反映不错,值得开拍第二部,那就以这个引子为开头,再进行第二部的拍摄。
现在的编剧对于这种手法早就是驾轻就熟了,剧本发到中国那边后,很快就获得了中国那边的认可,而连心兄弟公司的总经理也亲自来到美国,跟史蒂芬见了一次面,虽然对方穿着打扮显得非常绅士,可是骨子里面还股草莽气息还是非常明显,不过这样反而让史蒂芬更加容易接受跟这样的人打交道。
在确定合作的协议上面正式签字之后,资金很快就到位了,然后道具那边立刻开始进行筹备,由于对市场比较看好,合作的双方就已经确定了,第一部就算是反应不是太好,只要不是太差,差到连本金都收不回来,第二部是绝对会拍的,所以道具就要准备的格外结实。
这样一来虽然第一部的投资大了一些,但是到第二部的时候就会大幅下降,因为道具很关系,牵涉到影片的真实感,为什么那些超级大片那么受欢迎,就是因为他们看起来非常真实,这就要求道具质量高和后期制作投资大,对此预算中早有体现。
不象国内那边的道具师,大多数不是专业出身,半路出家的,甚至有的就是投资人或导演的关系户,准备道具也是怎么省钱怎么来,能凑活就凑活,影片或电视中时不时地出现那些不该出现在这个时代的元素,也就可以理解了。
为这部影片,史蒂芬大概需要拿出两千万美元,还要动用自已的各种影响力,对外宣传的时候是五千万美元,而连心兄弟公司那边出样也出五千万美元,当然同样也是名义上的,现金投入甚至还没有史蒂芬的多,当然了,在后面的收益中,他们会相应地少分点。
连心兄弟公司以往拍的电影,很少有这么大投资的,因为影响力的原因,很多支出可以在影片放映后再付,可是这次由于很多项目需要提前支出,不然美国这边根本不开工,他们并没有那么多的现金,只好减少自已的份额,虽然他们也对这部电影很是看好。
目前宣传工作已经在中国那边进行,由于这部电影本来就是主打中国市场的,当然了,全球市场也不会放弃,但是全球市场就跟连心兄弟公司没有多大关系了,史蒂芬会跟其它的放映公司合作,他们就只有小小的分红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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