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这群笨蛋,你们不懂我在说什么吗?”佛伦娜的样子很恼火,她似乎觉得她有一群猪一样的手下。
格莫拉的狂徒们纷纷摇了摇头,一副不解的样子。也倒是的,他们的智商要是很高,他们早就去考名牌大学当律师或者证劵经理人了,还当什么黑手党呢?
佛伦娜耸了一下肩,然后向那一堆躺得乱七八糟的革兰素的特工走了过去。她走到一个革兰素的特工身边,忽然对着那人的胸口开了一枪,后者的身体颤动了一下,眨眼就没命了。
“现在,你们明白怎么做了吗?”佛伦娜说。
“明白!”一群疯子一样的狂徒兴奋地冲了上去。
“站住!”佛伦娜忽然吼道:“用他们的枪干掉他们,开枪之后记得擦掉你们的指纹,还有,需要留两个活口。”
她的话音刚刚落下,砰砰砰的枪声就在13号仓库里响起。
“活口!混蛋!”十秒钟后,佛伦娜发疯似地吼道:“我让你们留下活口!”
“大姐……这个人只是大腿中了一枪。”金刚一脸无辜地道:“我本来想多开两枪才杀死他的,他完全符合你的要求。”
佛伦娜看了一眼那个大腿中枪的革兰素生物科技公司的特工,暗自松了一口气,跟着又吼道:“还不把他带走!记住,给他捆住伤口,他非常重要,他不能死!他将成为目击证人,出庭指证干掉联邦调查局探员的凶手。”
目击证人,出庭指证,这些词都是格莫拉组织狂徒们最敏感和最害怕的词,佛伦娜一说出这句话,十几个狂徒都下意识地将枪口对准了那个大腿中枪的可怜虫。那个可怜虫正是指挥这次伏击行动的组长,可是他还处在昏迷之中,根本就不知道身边发生了多么恐怖的事情。
“混蛋!当然不是我们!”佛伦娜怒道:“你们是准备往猪的方向进化吗?我说的凶手当然是革兰素生物科技公司的人,那三个联邦调查局的探员很英勇,他们干掉了十多个革兰素生物科技公司的人,不过最终因为人数上的劣势而战死了。”
这已经说得非常明白了,除非是傻子听不懂,正常的人都能明白佛伦娜的意思。
“这下清楚了吗?”佛伦娜忽然加大了嗓门,“既然明白了还等什么?还不快干活!”
一大群格莫拉组织的狂徒们跟着就动作了起来。他们将革兰素生物科技公司的人的尸体分散,这里摆一具,那里摆一具,造成一个混战的场面。随后,他们又用三个联邦调查局探员的枪对着尸体射击,抹除自己的指纹,然后将枪放回到三个联邦调查局的探员的手中……
“金刚,你去把后备箱里的那一箱子货拿过来。”手下处理完“枪战现场”之后,佛伦娜说道。
“我马上去……不过,大姐,没有买家啊。”金刚走了两步又转身看着佛伦娜,一幅困惑的样子。
佛伦娜将手中的手枪对准了金刚的黑脑袋。
“我马上去。”金刚摊开了双手,快步跑去开门。
金刚离开13号仓库的时候,佛伦娜对着夹在衣领之中的微型通讯器说道:“大姐,已经搞定了。接下来,我们要做什么?”
“报案。”汉娜的声音出现在了佛伦娜的耳朵里。
佛伦娜微微愣了一下,随即说道:“好的,我会处理好的。”
金刚提着一只黑色的皮箱返回了13号仓库。走到佛伦娜的身前的时候,他打开了皮箱,皮箱里面装着满满一箱子密封塑料袋,每一只密封塑料袋里都装着一袋子白色粉末状的东西。
“给我干什么,放到革兰素生物科技公司的人手里。”佛伦娜说。
金刚咧嘴笑了一下,“我明白了,栽赃嫁祸,他们在贩卖毒品,被联邦调查局的人发现,于是发生了枪战。”
佛伦娜终于露出了一丝笑容,“你总算是开窍了,不错……你还站在这里干什么?还不快去做事!”
金刚似乎早就喜欢了佛伦娜的坏透了的脾气,他什么都没说,提着那只黑色皮箱就走到了一具革兰素生物科技公司的特工的尸体旁边,然后讲手提箱交到那那具尸体的手中。在此之前,他还特意用衣袖擦了擦皮箱手把上的他的指纹。从这一点就不难看出,他确实是开窍了。
这时佛伦娜掏出了手机,拨打了一个号码,“喂?查韦斯探长,现在是你回报我的时候了。我为你准备了一份大礼包,你带着你可以信任的手下来纽约港13号仓库,你将破获一起价值百万美元的毒品交易案。”
“我二十分钟就能赶到那里,你和你的人离开的速度得快一些,还有,现场不要留下什么痕迹。”手机里传出了一个男人的声音。
“合作愉快。”佛伦娜说了这句话便挂断了电话,然后她说道:“孩子们,我们走!”
13号仓库房顶之上,一个女人从通风管道之中爬了出来。她只是看了一眼佛罗伦所乘坐的丰田商务车离开,然后便从13号仓库的房顶上跳了下去。
警察会赶来这里破获一起“重大贩毒案”或者“黑帮火拼案”,她当然也要离开。
片刻后,两个女人在13仓库后面的一条马路上相遇。
“汉娜大姐。”迦陀莎用敬语说道:“革兰素生物科技公司的人已经将佛腊雅布带走了,这条路上没有监控摄像头,拉莫斯无法看到。相不过我刚才已经将这里所发生的事情告诉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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