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话这名男生,油头粉面,一身名牌,也是个富二代,名叫“薛明哲”。
说起来,他家和高鹏家还有些关系,两人是狐朋狗友,一丘之貉,以往没少在一起惹是生非。
往常遇到这种情况,他少不得要上去帮高鹏“助拳”,再一起出去喝酒,胡天胡帝一番。
今天却不同。
见高鹏拦住叶枫,薛明哲的魂儿都快吓掉了。
原因很简单,上回在“富豪夜总会”,正是他招惹了灵山市的混混头目万国豪,险些被万国豪活活玩死。
无论他还是高鹏家里,都是普通的有钱人,和混混扯不上太多关系,更别说万国豪这样脚踏黑白两道,在市议会里都有保护伞的恶棍。
当时他吓得脚软,都给万国豪跪下了,万国豪兀自不肯放过,非要他把女伴留下来才肯罢休,无论他怎么搬救兵都不好使。
到头来,还是一直在旁边默默旁观,甚至刚刚被他们奚落过的叶枫站起来解围。
谁都没想到,貌似平平无奇的叶枫,竟然是一头人型凶兽,发起火来,几十个混混外加退伍雇佣兵,都不是他的对手,被他硬生生打断手脚,如同垃圾般丢到一边。
到最后,叶枫扫视四周,竟然没人敢和他对视。
这件事过后,当天一起去富豪夜总会玩的几个富二代,对叶枫都敬若神明,抱他大腿都来不及,哪里还敢和他作对?
大家都是聪明人,自然不会随便出去乱说——无论身怀绝技的叶枫,还是大失颜面的万国豪,都不是他们能惹得起的。
所有人都很有默契,缄口不言,是以,当天有事没去夜总会的高鹏,对叶枫的可怕一无所知。
“这不是鹏少吗?”
薛明哲身后,几名不明就里的跟班诧异道,“明少,鹏少好像和人起了冲突,咱们不上去帮忙?”
“帮个屁!”
薛明哲和另外两名当天在场,知道叶枫可怕的富二代交换了一个意味深长的眼神,干咳一声,瞪眼道,“这里是学校,你们不怕吃处分?”
几个跟班连连眨眼,不明白一向横着走路的“明少”,怎么一反常态,在乎起校规和处分来了。
他们正说着,那边已经响起了高鹏杀猪般的惨叫。
只见叶枫一手插在口袋里,另一手随随便便搭在高鹏的肩膀上,也没见他如何用力,高鹏一张脸就涨成了猪肝色,黄豆大小的汗珠和水龙头关不住一样,“哗哗”乱流,整个人如触电般哆嗦着,慢慢瘫软下来。
身高一米九十几的他,竟然弓着腰,跪在叶枫面前!
“这是——”
周围的篮球队员们,根本不明白发生什么事,怎么自家副队长和叶枫只是搭了搭手,被对方在肩膀上轻轻一碰,就变成这副样子——好像有人从他的肩胛骨缝隙里,硬生生插进去一把杀猪刀。
“啊?”
周围那些为叶枫担心的女生,亦发出诧异的惊呼,用不可思议的眼神,看着叶枫。
薛明哲和狐朋狗友们对视一眼,纷纷在心里连呼侥幸,幸好自己聪明,没冲上去招惹叶枫。
当然,就算他们刚才冲上去,肯定也是帮着叶枫对付高鹏——不是他们不讲义气,实在是叶枫那天在夜总会里的惊人表现,把他们彻底征服了。
“滚,还是不滚?”
叶枫面无表情,仿佛只是用两个指头轻轻捉住一只蚂蚁,根本没正眼看高鹏,淡淡问道。
当着这么多同学还有队员的面,高鹏原本还想逞能,咬牙硬撑,不肯开口。
叶枫五指轻轻一颤,高鹏的瞳孔骤然收缩,疼得眼泪鼻涕乱流,一口气完全泄掉了。
他痛哭流涕,拼命点头。
“我看不懂。”
叶枫道,“大声说,滚,还是不滚?”
“滚,滚,我滚,我这就滚!”高鹏鬼哭狼嚎。
自然又激起围观者的阵阵惊呼,什么情况,人尽皆知的校园恶少高鹏,竟然在叶枫这样一个毫无背景的穷小子面前服软了?
叶枫点点头,松了手。
高鹏肩膀上,看不出任何异样,一条手臂却耷拉下来,无力地晃悠。
几名队员急忙上前搀扶,但一碰到他的手臂,立刻激起第二阵更加惨烈的嚎叫。
“别碰我。”
高鹏扯着嗓子尖叫,“我自己走,别碰我的手!”
只不过,再怎么不碰,走起路来,手臂难免要前后晃悠。
每晃悠一次,他都像杀猪拔毛一样颤抖一下,众目睽睽之下,不敢大声惨叫,只好小声哼哼,真是闻者伤心,见者流泪。
众多围观者的目光,从高鹏到叶枫身上不断游移,特别是女孩子们,一张张樱桃小口,竟然张开到能塞下咸鸭蛋那么大。
叶枫冷哼一声,见地上还有一只篮球队员慌乱之中,留下来的篮球,上前一步,用脚尖轻轻挑起,如陀螺般在指尖飞快旋转。
无论怎么旋转,篮球就像是被一股神秘的磁力吸引,牢牢粘在叶枫的指尖。
围观的女生们没想到叶枫还有这么好的球感,痴痴凝视着他的目光里,多了几分异样的色彩。
叶枫的嘴角,勾起一抹邪魅的笑意,看似漫无目的地轻轻一抛,篮球在半空中划过一道完美的弧线,竟然不偏不倚,落在不远处篮球场上,背对着他们的一个篮筐中。
唰!
空心,进球!
所有人都目瞪口呆,惊讶得不能自己。
要知道,他们距离篮球场,还有好长一段距离,至少超过三分线的两三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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