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磊仿佛回到当年,自己创造军区单杠绕腹记录的那天。
那亦是这辈子,除了结婚生子之外,留给他记忆最深刻的一天。
洪磊喜欢单杠绕腹。
唯有这个科目可以不拼技巧和天赋,只需要咬牙,坚持,享受痛苦。
“一千零一!一千零二!一千零三!”
战友们围成一圈,为他数数,大声欢呼。
洪磊绕啊绕,绕啊绕。
“特种兵?别傻了!磊子,你是我带过最好的兵,你够勤奋,肯拼命,也老实听话,就算再难再复杂的科目,一遍学不会就十遍,十遍学不会就一百遍,哪怕真的学不会,也叫人不忍心骂你了,真的,放在和平时期,你就是最棒的士兵,要是抗震救灾,说不定你还能成为英雄。
“但特种兵不同,这次地球军新成立了十支特殊部队,那都是要挑选……真正的士兵,是要去杀人的。
“你知道自己为什么这样拼命,还是练不好很多科目吗,因为你身上没有杀气,你完全没做好杀人的心理准备——这不怪你,99%的人都没有,就算穿上军装,接受军事化训练,他们依旧是更加强壮些的老百姓而已。
“只有1%的人,能突破心理的极限,把自己变成嗜血的怪兽,冷酷的机械,凶残的妖魔,可以毫不犹豫拧断一个活生生的同类的脖子,唯有这样的人,才有资格加入特种部队!
“别练了,磊子,再练下去会出事的,你的问题不是技术,而是心理,这是一辈子都改变不了的,你明不明白?”
洪磊不明白。
他绕啊绕,绕啊绕。
“你的腰椎压缩性骨折,险些伤到神经,现在虽然勉强恢复,但不适合再进行高强度和重体力的运动——你现在的身体状况,不再适合一线战斗部队,有没有考虑过,加入工程部队?
“去工程部队,学习操纵和维修工程机械,有一技傍身,将来回到社会上都有口饭吃,这是最好的安排,对吧?”
洪磊不知道。
他绕啊绕,绕啊绕。
“磊子,我是你的,我是你的,我是你的,啊……啊……”
他颤抖着,激昂着,喘息着,绕啊绕,绕啊绕。
“爸爸,哈哈哈哈,来抓我啊,你这个笨爸爸!”
他欢笑着,伴着鬼脸,佯装生气地吼叫着,他张牙舞爪,追着儿子,他绕啊绕,绕啊绕。
“走开,是你害死妈妈,妈妈是被你气死的,活活气死的!”
他张大了嘴,口干舌燥,不知所措地绕啊绕,绕啊绕。
“洪先生,您的心情我们非常理解,我们也和您一样悲愤,想要找到真相,我们已经投入了最精锐的力量去搜捕凶手,一定会将真凶绳之以法,所以,也请您理解,我们暂时……不能让您看到令郎的遗体,有很多证据还在采集,还牵涉到一些超自然现象……总之,感谢您的配合,请您相信法律,相信当局,对不起,实在对不起。”
他一直很相信法律,相信当局,相信……正义。
他绕啊绕,绕啊绕。
“破纪录了,破记录了!”
一千三百二十二,一千三百二十三,一千三百二十四,一千三百二十五!磊子万岁,万岁,万岁!“
那一年,那一天,天空很蓝,阳光很灿烂,他和妻子还没有相遇,小飞既没有出生,也没有死去。
那时候,他的牙齿很白,皮肤很黑,笑得很灿烂,他的每一个关节都完好无损,每一个早晨都坚硬如铁,他依旧相信希望,相信组织,相信法律,相信正义,相信明天会越来越好,相信前方是一片灿烂和光明。
他从单杠上跌落下来,倒在战友们的怀抱里,无比幸福地昏死过去。
……
悠悠转醒时,洪磊发现自己伤心过度,倒在妻儿的墓碑前,已经躺了三四个钟头。
天色昏暗,大雨如瀑,现在不是清明也不是冬至,就连公墓管理员也懒得跑到这么偏僻的墓区里,他竟然没被人发现。
“这是什么?”
洪磊发现自己面前有一滩黑色的呕吐物,黏糊糊像是某种胶质。
自己的身体真是越来越糟糕,竟然吐出这样的东西。
洪磊喃喃自语,习惯性去揉搓关节。
他原本就宿疾缠身,每到阴雨连绵的日子浑身关节都痛得要死,更别说在大雨的墓地中躺了这么久,关节更像是插进去万千……冰锥……
洪磊吃惊地发现,自己的关节,肌肉和骨骼,竟然一点儿都不疼。
非但不疼,浑身上下更充满了爆炸性的力量,就像是回到了梦中,二三十年前的青年时期。
不,简直比青年时期,还要强壮百倍!
“怎么回事?”
洪磊眨了眨眼,看着远处的墓碑发愣。
然后他发现,自己能看清楚墓碑上的字。
“先……母……曹……凤……娥……之墓?”
再眨眨眼,没错,他竟然可以在大雨滂沱的夜晚,看清楚对面山坡上,至少相距两三百米外,任何一块墓碑上的每一个字!
鬼使神差,洪磊举起手臂,用手指比划出了手枪的模样,瞄准对面的墓碑。
刹那之间,这辈子接受过的每一次射击训练,包括每一枚子弹的弹道,都清晰无比地呈现在脑海中。
“啪勾。”
洪磊的食指轻轻一弯。
他产生强大的信念,甚至强烈到在脑海中形成清晰的画面,倘若他手里有枪,即便是有效射程不超过百米的手枪,也能精确命中对面墓碑上最小的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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