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云市凤凰村,燕凌风的家里。
左邻右舍的亲朋把不大的房间塞了个满满当当,电视机开着,停在了央视5套的体育频道上。听说燕凌风要上电视了,他们不能去现场给他加油,只能通过这种方式来表达自己的支持了。
“这两个人真能啰嗦,我说大嫂子你没搞错吧?凌风真的能上电视?”燕凌风的堂婶,刚刚三十出头,天生一张机枪嘴,说起话来不带一点停顿的。
机枪嘴嘴里的大嫂子,也就是燕凌风的母亲还没来得及说话,燕凌风的堂兄大海就翻了翻白眼道:“小婶子拜托你以后说话之前能不能过过脑子啊,没看电视上面写着‘水云一中’这四个字么?”
燕凌风的母亲也是笑容满面地点点头,“不会错的,风儿的班主任亲自打电话告诉我的,他说风儿肯定会出场的。”
“快看快看,那不就是风子么?”转播镜头已经切进了场地内,这个时候两队的队员正在场上热身,大海眼尖,一下子就瞅见了正在和队友们一起做蝶步热身的燕凌风。
蝶步是篮球训练中一项非常普及的方式,侧正身体的上半身,两**叉横移前进,在移动的过程中,姿势与蝴蝶飞行的轨迹非常相似,所以才会被被人称之为蝶步。蝶步可以很好地锻炼球员们的腰腹柔韧性,对于肌肉也有着很好的放松作用,更进一步的讲,蝶步还可以锻炼身体的平衡感和脚步的敏捷度,所以一般都是每支球队在赛前热身的必备项目。
“还真是这个臭小子!”燕凌风的父亲,一个四十多岁的庄稼汉子强忍着得意笑骂道:“不声不响的都上电视了,也不告诉家里面一声让我们替他高兴高兴!”
“还别说,风子穿着这身行头也比平日里精神多了,也有派多了。”大海砸吧着嘴有点羡慕的感慨道,他也是个篮球爱好者,可是没燕凌风那么强的实力也没那样的运势,只能在闲暇之余去村里那块破篮板那里过过干瘾了。
水云一中三个年级总共60多个班级全都停了课程,每个教室的电视都停在了中央5套上面,大多数学生对于学校的安排都是拍掌叫好的。不管他们喜欢不喜欢篮球,可是篮球队这是为校争光,理所应当从繁重的课业里面挤出时间来关注和支持他们。当然也有个别的学生很反感,很不以为然,他们对篮球不感兴趣,对那些头脑简单,四肢发达的校队队员更是嗤之以鼻,在他们看来,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学校这样的安排是本末倒置的错误,只不过他们的人数太少,只能在心里默默地指责,敢冒大不韪说出心里话来的人少之又少,唯一一个不怕死的鼓起勇气关掉了电视机之后,非但没有引起共鸣,反而是被他的同班同学毫不犹豫地撵出了教室。
高一八班,朱遥静静地坐在后座,比赛还没有开始,他的眼眶却已经湿润了,那个亦师亦友的男人,曾经给与他最大帮助的男人,接近二十年过去了,他还没有忘记自己。张威平嘴里的“天才”在别人包括余家听来可能不知所云,但是朱遥却很清楚,这个所谓的“天才”指的就是他自己。努力控制着不让眼泪流出来,朱遥默默地仰起了头,往事不可追,人生是一条单行线没有回头路,他所能做的只是把这份感激默默地藏在心里,连通着那段有关于篮球的记忆一起封存。
陆云雪心神不安地看着电视屏幕,昨天晚上田慧睡觉之前,曾经告诉她今天会有一场好戏看,再想起燕凌风那句莫名其妙的话,陆云雪的心里面充满了不安,这是一种对于未知的不安,因为她不知道这场戏是不是真的会好看。
水云最大的超市里面,大尺寸的被偷电视前面,很多人驻足停了下来抬起头望着那群不熟悉但却很亲切的水云子弟兵。足球是世界第一大运动,乒乓球是中国的国球,但是在水云,群众基础最广的运动却是篮球,水云城不大,但大大小小却有将近100个篮球场地。对他们来说,能够在中央电视台上看到和他们在同一块土地长大的队员,心里面是非常自豪的。他们或许叫不出这帮队员的名字,但对他们的支持却是完全发自内心的。
回到山东大学综合体育馆,两队队员们已经结束了热身,观众席也已经坐满了。比赛,一触即发。
徐建业很明显没有睡好,眼底下挂上了两个大大的眼袋,站在场边哈欠连天地做着最后的部署,“今天这场比赛我对你们的要求只有一个字,快!轮转要快,推进要快,投篮要快!只有快起来,我们才有赢球的希望,记住了么?”
五名先发队员已经脱掉了训练服,露出了里面橙黄色的球衣,默默地点了点头齐声回答道:“记住了!”
“咦?燕凌风你搞什么呢?你球衣里面套的是什么?”徐建业疑惑地看着爱徒问道,要知道这场比赛可是容不得一点轻忽大意,燕凌风古怪的装束很有可能会影响到他的敏捷度,这对于比赛一定会造成影响的。
篮球服和足球服不一样,篮球服是没有袖子的,所以在里面套件T恤很容易就能看出来,尽管燕凌风已经把那件T恤的两个袖子剪去了,可是宽松的篮球服仍然遮挡不住下面的风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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